出門買冰吃,
意外認識了一個好朋友。



他是一隻小黑狗,
長得很聰明。

結果他真的很聰明欸,
我伸出手,說「握手」,
原先只是說說而已,
沒想到他真的將他的右前腳好好的放在我的手掌。

但,「換手」,
還是右前腳在我的手上,
看來他只會這招XD。

玩夠了,感覺該買個東西犒賞他,
於是我問他:欸你喝不喝牛奶啊,
這時他竟然,









把他的右前腳伸出,
放在我的二郎腿上!!!



頓時我跟小蕾跟楊詠任都大笑,
尤其我真的笑翻,無法遏止。


哈哈哈,以後半夜都要出去找他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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